【化学品进口报关】西安海关对化学品进出口实施批次检验 | |
发表时间:2024/12/16 阅读次数:23 字体:【大 中 小】 | |
经西安海关所属汉中海关查检合格,陕西某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吨伊迈唑硫酸盐日前出口比利时。这是全国海关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模式改革试点以来,陕西首票以“批次检验”模式验放出口的危险货物。
“批次检验”是智慧海关建设的场景之一。“批次检验”模式是指在保持“批批检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采取一次现场检验、多次申报出口的监管模式。“对同一检验批次货物,企业首次申报出口时要实施现场检验。经海关现场检验鉴定后,企业在鉴定单证有效期内,可将同一检验批次货物分成若干申报批次出口,只需出具鉴定单证的分证,便不再实施现场检验。”西安海关稽查处处长介绍。
“海关的这项改革太给力了!”该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说,“以前出口订单量大时,每次报检查验都需要大半天时间。货物留在仓库里,既增加了仓储成本,又会产生安全隐患。遇到极端天气、船期变化等情况还会增加其他成本。新模式极大缩短了申请检验周期,从申报到出证放行2小时就完成,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发货效率、降低了综合成本,进而提升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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