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品进口清关】海关实施进口化工品检验模式 | |
发表时间:2023/5/15 阅读次数:393 字体:【大 中 小】 | |
近日,从潍坊海关了解到,某制药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来自以色列的68.5吨溴完成进口危化品目的地检验。这是海关总署全面推行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以来,该市首票实施目的地检验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标志着该项改革在潍坊落地实施。
据悉,进口危化品检验模式改革是针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地点的一次重要调整,由海关总署根据危险化学品属性和危险货物包装类型,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分类设定检验的环节(地点)和比例,对进口危化品试点实施“100%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模式。
据工作人员介绍,改革前,进口危化品在口岸海关进行申报,由口岸海关完成检验,检验完毕企业才能安排拖货、入厂,容易耽误企业的生产、使用。改革后,部分进口危化品的检验可由目的地海关完成,海关查验完毕后,企业就可以直接将货物卸入仓库,没有运输环节的干扰,企业生产计划安排将更加从容,同时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也得到了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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