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田海关对东莞出口危化品实施批次检验模式 | |
| 发表时间:2025-09-01 阅读次数:234 字体:【大 中 小】 | |
近日,东莞某能源有限公司申报出口危化品一批重2550吨的液化丙烷,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关员审核相关单证、抽查验证后快速验放。由于该企业此前出口的同种货物已完成现场检验,该批液化丙烷适用“批次检验”模式监管,实现当日申报、当日验放。
“批次检验”模式是指对组分(成分)、危险特性一致的出口危险化学品,视为同一检验批。一旦该批次检验合格,在设定的“批次检验”周期内,后续出口的同类型产品,海关即可采取“审核相关单证+抽查验证”的便利化监管方式,大幅压缩现场通关作业时长。
“以前我们出口液化丙烷,每票货物都需现场查验,全流程花费的时间和仓储成本较高。”该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说,“新模式的实施有效缓解公司仓储压力,运营成本大幅降低。检验时间平均缩短4个工作日,对我们提高发货效率、扩大出口、提升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都有很大帮助。今年1-5月,我们公司出口丙烷和丁烷共142批次,合计12.9万吨。”
作为全国海关首批试点单位,沙田海关积极推动出口危险化学品“批次检验”模式实施。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沙田海关结合舱单、物流数据开展监控分析,辅以视频远程监控、实地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伪瞒报、逃漏检”风险。强化高温季节特定品种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超压泄漏、着火爆炸等情况。
自2024年4月试点“批次检验”模式以来,经沙田海关监管,该模式已惠及29家试点企业的1354批次进口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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