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化工品进口报关行教你如何分清危险化工品和危险货物 | |
发表时间:2021/7/5 阅读次数:475 字体:【大 中 小】 | |
东莞化工品进口报关行教你如何分清危险化工品和危险货物
最近两年发生多起集装箱船因锂电池而着火事故,那么广大货代货主对什么是危险化学品?什么是危险货物?真的能搞清楚吗?显然,「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那么,它们要如何区分?其监管条件又有何不同呢?且看小编慢慢为您道来。
一、法规来源不同 危险化学品分类主要基于联合国GHS制度。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主要依据GB 30000系列标准,其技术内容与联合国GHS第四修订版完全一致,强调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多环节的危害性,将危险化学品分为28大项,其中物理危害16项,健康危害10项,环境危害2项。 通常情况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或满足目录中确认原则的化学品,即被认为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前GHS制度(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大项(新增退敏爆炸物),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依旧只包含28大项,详见表1。 危险货物的分类主要基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及其衍生文件,包括《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和《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其主要针对运输环节,强调短期危害性,将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详见表2。我国危险货物的确认原则主要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其技术内容与TDG保持一致。 三、监管主体不同 在我国,针对危险化学品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质检局、生态环境部等;而危险货物的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当局,如交通部。 对于部分货物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存在被确定为危险货物却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具体原因主要分为以下3种: 1该货物属于危险物品,不属于化学物质(如汽车安全气囊等); 2该货物运输条件特殊(如高温运输); 3该货物的危险性不在危险化学品的29项危害之中(如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 当然,也同时存在很大一部分物质既属于危险化学品又属于危险货物或既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又不属于危险货物。例如:
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 标准信息: 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由《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规定,该标准引用了《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90)》。 标志规范: 标志的种类: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标志图案:
快速判别小贴士 ①根据品名、CAS号,直接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② 根据安全数据单,收集货物别名、闭杯闪点或者结合GHS分类,判定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③ 根据安全数据单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中联合国UN编号,判定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④ 根据货物外包装是否加贴运输标签(危险化学品象形图与危险货物运输标签的显著差异,见图2、图3),判定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⑤ 根据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判定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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