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查获出口瞒报的烟花爆竹约22吨 | |
发表时间:2019/9/27 阅读次数:729 字体:【大 中 小】 | |
近日,宁波海关又在北仑涌和集装箱码头查获1批次匿报谎报烟花爆竹出口集装箱,重量约22吨,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自燃或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目前,该批烟花爆竹已转移销毁,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9月17日,宁波海关在对义乌市碧水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义乌市德仁报关代理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手电筒等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匿报谎报烟花爆竹,重量约22吨,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报关单号、集装箱号分别为: 292120190219833991,集装箱号CAIU8627982。
查验中发现烟花后,宁波海关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通报港务部门,提请港务部门妥善安置相关集装箱并加强安全管理。紧急与宁波市公安局港航分局沟通,连夜完成案件线索移交和涉案货物的清点、运输等事宜,并于18日凌晨完成销毁。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一类危险品,尤其在天气炎热的夏天,烈日暴晒后的集装箱内部温度可高达70度,以夹藏、伪报等方式违规出口烟花爆竹,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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