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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连云港海关查获此前一批申报进口镍精矿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重量达370.31吨。
此前,某公司向连云港海关申报进口一批“镍精矿”。在审核报关资料过程中,海关关员发现这批货物装货港并非该矿主产区。经现场开箱查验,这批货物呈灰色、蓝色、铜绿色、褐色等多种颜色,明显与申报不符,现场查验关员当即决定对该批货物根据取样送检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该批“镍精矿”实际货物为含铜污泥,属于我国禁止进境固体废物。